西藏自治区发布大风黄色预警
2024-03-04 12:35 更新西藏自治区气象局2024年3月4日12时30分继续发布大风黄色预警:受高空急流影响,预计3月4日14时至5日20时,阿里、那曲和日喀则南部有8到9级大风,其中改则、革吉、措勤、尼玛、双湖、申扎、班戈、安多、色尼区、定日和岗巴等地最大风力可达10到12级;日喀则东部和北部、昌都北部、山南和拉萨午后有5到6级阵风,最大风力可达7级,易出现浮尘和扬沙天气。 防御措施:1.大风天气易造成户外悬挂物等高空坠物事件,需加固维护设施大棚、帐篷以及户外悬挂物,公众外出注意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。2.大风及浮尘、扬沙天气对青藏铁路、G109和G219等公路以及航空运输影响较大,需加强防范。3.请相关部门加强森林、草原和城市防火工作。4.风能、太阳能等新能源生产单位做好防范工作。 (预警信息来源:国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)
图例 | 标准 | 防御指南 |
12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,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,或者阵风9级以上;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,平均风力为8~9级,或者阵风9~10级并可能持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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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大风工作;
2.停止露天活动和高空等户外危险作业,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房居民尽量转到避风场所避风; 3.相关水域水上作业和过往船舶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,加固港口设施,防止船舶走锚、搁浅和碰撞; 4.切断户外危险电源,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,遮盖建筑物资; 5.机场、高速公路等单位应当采取保障交通安全的措施,有关部门和单位注意森林、草原等防火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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